大圣归来整干部版
习总日记(2015,7,29)
听说大圣归来,我指示中央办公厅的同志,去把大圣请来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出力。
没想到大圣开始装:“习总,我归来,这没错。但佛曰,有归来,有归去。我还是要回去的。”
为了复兴大业,我努力挽留:“血浓于水。大圣怎能见中华于危难而不顾?”
大圣继续装:“我一猴儿,你们人类。物以类聚。你我不是同类。”
还是为了复兴大业:“大圣你是中华的好猴儿,我是中华好男儿。咱们都是中华好动物。”
大圣慈悲:“好啦。既然有缘,本猴就帮你一把。说吧,要我做什么?”
我拿出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(试行)》给这畜生看,却忘了畜生不识字。
大圣火了:“习总难道不知道俺们猴儿不认人字吗?”说罢也拿了几页纸给我看。我摇摇头表示看不懂。大圣得意,笑道:“敢情你习总也不认得俺们的猴字。所以就休怪我不认得你们的人字。”
我为了中华民族大业,不得不求它:“大圣,我想请您帮助识别这十类领导干部:
(一)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;
(二)理想信念动摇,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,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;
(三)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,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,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;
(四)组织观念淡薄,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,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;
(五)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;
(六)不敢担当、不负责任,为官不为、庸懒散拖,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;
(七)不能有效履行职责、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,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,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;
(八)品行不端,违背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伦理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(九)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,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,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;
(十)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。”
大圣问:“请我识别可以,但必须交由我全权处理。”
我当然不会同意:“宪法规定,党领导一切。”
大圣掰扯道:“宪法对象是人,不是猴。宪法管不了我。”
辩论,我是有两把刷子的:“领导干部是人。宪法管得了他们。”
双方僵持不下,最后不得不各退一步,一半能下的领导干部交予大圣处理。
大圣治国理政方法粗糙,识别一个辞退一个。然后拔一把猴毛,喊一声变,变成一群小猴子。再喊一声变,小猴子变成领导干部,走马上任填补空缺。
2015年8月1日起,中华人民共和国半数新上任的领导干部都是猴子变的。
我因此不满道:“大圣做事,任猴为亲。”
大圣不屑:“你习总也好不到那里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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